(十五)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实施高精度快速定位、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自动化处理、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先进测绘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大力支持测绘单位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引进创新和装备改造与升级,努力提高我省测绘科技整体实力。研究制定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地理信息产业,鼓励和支持测绘企事业单位利用地理信息资源进行增值开发。
五、加大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十六)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在基础测绘中的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
测绘法》和《
贵州省测绘条例》规定,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统筹规划、需求牵引、共建共享、项目支持、急用先测、全面推进”的要求,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加强基础测绘规划的实施管理。要加快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要将基础测绘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加大基础测绘固定资产的投入。要将测绘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进行考核,加强对测绘体制完善、规划实施、基础测绘投入更新机制的建立、成果利用、测绘市场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做好“数字区域”建设、信息化与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的衔接协调,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信息产业大力推进。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统一监管职责。
(十七)建立健全基础测绘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基础测绘经费、测绘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测绘应急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递增。加强基础测绘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的基础测绘项目,落实配套经费。
(十八)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强测绘管理干部依法行政、行政管理能力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基础测绘单位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领军人员重点培养机制,着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装备精良、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测绘队伍。继续广泛开展测绘行业特种职业技能教育,进一步加强测绘职业资格管理,推行测绘行业职业资格制度。认真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