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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全国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2009年春运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本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春运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和谐大局,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奥运成果,检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履行好春运工作职责,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全市春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协调机构,落实好春运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等各项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地区的春运工作暂分别由丰台区政府、西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站区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组织领导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及时上报并主动解决春运中出现的问题。
  二、科学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根据预测,2009年春运期间进出京客流总量将达到3100万人次,比2008年春运增长9.5%,其中铁路、航空、公路省际长途客运量预计分别增长10%、10%和5.4%;同期市内公交、轨道交通客运总量也将分别增长10.1%和34.6%。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2009年元旦、春节相隔近、高峰客流集中叠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等情况,进一步做好分析预测,科学有效地进行运力安排和运输组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首都交通运输综合优势,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在做好运输组织和运力保障的同时,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和工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引导全市高校学生和返乡农民工有计划订票、有序乘车;民航系统要注重做好海峡两岸直航飞行保障服务和重点城市、旅游航线的飞行保障服务;市运输局及公交、地铁、出租汽车运营企业重点做好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的运输衔接以及春运后期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的市内接续运输保障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民工流动情况,通过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引导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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