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
(京教勤[2008]17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通知的意见》(京政发[2008]42号)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宝贵的油电资源,确保本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节油节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石油和电力是重要的能源。我国能源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本市情况看,一方面,能源消费持续增加,增长速度较快,石油和电力资源供应日趋紧张;另一方面,本市能源资源相对匮乏,供应严重依赖外埠,30%的成品油、66%的电力、100%的天然气和98%的煤炭来自外省市,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平衡供求和安全保供的压力日益增大。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经济结构转型、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本市电力和成品油消费量在能源总量中的比重已超过50%,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石油、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尤为紧迫。
各区县教委、各学校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节油节电工作,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研究解决节油节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具体的油、电等能源的节约实施方案,并落到实处。加强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确保节油节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节油节电的主要措施
节约能源工作的重点是,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一)节油措施。
1.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节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8号)要求,推进以黄标车为主的高油耗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