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学名师讲学计划项目、教学名师项目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纳入人才强教项目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参照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市属高等学校。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第六条 质量工程专业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专业建设包括特色专业建设、新专业建设和紧缺专业建设。资助市级特色专业、新专业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与改革,促进特色专业、新专业和紧缺专业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特色专业、新专业和紧缺专业课程、教材及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支持特色专业、新专业和紧缺专业实验条件的改善。
第七条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资助市级精品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改革,建设面向北京高等学校的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实现精品课程的教案、大纲、习题、实验、教学文件以及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上网开放,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免费享用的优质教育资源。
第八条 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通过市级精品教材的立项和评审,资助高等学校针对性地开展对已用教材的修订,组织开发高质量的立体化教材;建设面向北京高等学校的公益性教材建设和管理的网络互动平台,为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师、学生提供支持服务。
第九条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主要内容:资助北京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改革和研究,推进校际、校内不同学科间的交叉融合,鼓励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交流,派遣优秀大学生到国外大学访学。
第十条 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指在教学体制、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有较大举措,在本领域中具有领先地位或先导影响的改革项目。一般项目指在教育思想、观念、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手段、方法、教学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对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有积极作用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第十一条 校外教学名师讲学计划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市属高校从校外聘请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教学名师、知名学者等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校外教学名师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