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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质发[2008]3号文件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农质发[2008]3号文件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鲁农质监字〔2009〕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农质发〔200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排查行动

  在前期农药市场大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执法力度和巡查密度,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不合格市场主体。着力强化农药市场监管,严防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行为的反弹。继续保持对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对查处的案件,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及去向,并依法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二、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知识和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规范化种植,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增强农民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自律,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完善行业信用建设机制,实现农资产品的可追溯管理。

  三、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示范和宣传周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模式,努力构建放心农资的流通网络,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请于2月13日前、3月13日前和4月13日前分别将整治工作统计表和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工作阶段性总结、专项整治全面总结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农资打假一季度情况统计表于4月8日前报送省厅政策法规处。在整治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牵头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联系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朱禹震,电话:0531-67866095,电子邮箱:zhuyuzhen@sdny.gov.cn;政策法规处 崔炳程,电话:0531-67866075,电子邮箱:cbc@sdn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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