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的报名工作由各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具体负责。
4、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60元,报名费在报名时缴纳。省内高校考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报名费分别由所在学校、省项目办、省引导办统一收取后,缴到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省外高校考生报名费,可直接缴纳,也可汇款到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大院5号楼,邮编:550004),汇款人务必注明所在学校、专业及姓名。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享受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分的优惠政策,其中:在乡(镇)以下基层服务满三年的加3分,服务满两年的加2分,服务满一年的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由省项目办、省引导办出具加分证明。
考试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根据选调条件,对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确定为面试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发现资格不符者即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四)体检。根据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确定名单、落实工作单位。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委组织部提出 拟选调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由省委组织部与拟选调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拟选调对象签字,并经学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选聘生经原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若出现拟选调对象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则视为放弃选调,因此出现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后,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最终选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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