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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生鲜乳收购站设立现场审核标准》的通知

  二、环保和卫生要求

审核项目

序号

审 核 细 目 及 要 求

审核方式

审核

结论

记   录

(五)

环境卫生

16

生鲜乳收购站环境整洁,无恶性异味。

现场查看

  

17

具有废弃物存放场所,定期清理。具有不合格奶、污水无害化处理制度。

现场查看记录

  

18

生鲜乳收购站内禁止饲养动物。

现场查看

  

(六)

现场管理

19

管理秩序规范,人员、车辆流动顺畅。

现场查看

 

 

20

有生鲜奶收购、检测、贮存、销售记录制度。

现场查看

 

 

(七)

安全防护

21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现场查看

 

 

22

生产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生产设备、设施应标出明显的危险警示区域。

现场查看

 

 



  三、设施设备要求

审核项目

序号

审 核 细 目 及 要 求

审核方式

审核

结论

记   录

(八)

生产工艺与设备

23

具备收购生鲜奶的不锈钢材质的冷却贮奶罐、低温运输车辆等设备。

现场查看

 

 

24

冷却设备应在2小时内达到0-4℃的贮奶要求。

现场查看

 

 

25

设施设备易清洗、易消毒。

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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