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信息产业跃升计划的通知


  (四)实施大企业大项目带动模式,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

  引进和培育出一批国内知名、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骨干企业是我省信息产业实现跃升的重要标志。要采取政策引导、资源整合、体制创新、资金扶持、项目拉动等多项措施,通过改制、改组、联合、兼并等多种方式,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龙头企业。同时,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IT企业。未来五年,要使我省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户,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户,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户。大项目是带动信息产业实现跃升的重要动力,也是做大做强骨干企业的根本保证。要通过建设特色园区和产学研平台、鼓励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引入风险投资和战略投资者、加大投入和税收减免等多种方式,实施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效果显著的大项目。未来五年,要在光电子、汽车电子、电力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实施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50个,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个。通过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快速壮大产业规模。

  六、推进措施

  (一)成立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推进工作机构。

  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推进组由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省信息产业厅厅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为成员单位。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

  ,办公室主任由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兼任。推进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协调信息产业跃升计划的实施;二是研究确定年度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方案和资金使用原则;三是协调解决信息产业跃升计划执行中的重大事项。推进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是谋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三是监督检查跃升计划执行情况。

  (二)设立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每年省政府从财政安排一部分资金,再集中一部分专项资金(包括长吉两市的资金),组成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信息产业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途:一是支持重点基地和重点园区的生产和研发设施建设;二是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包括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建立和引进风险和创业基金。

  引导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其资金监管和所形成的资产或权益,委托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不单独设立管理机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