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银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银川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全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原则及总体目标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工作原则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治,使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得以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环节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一要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对其产品类别、品种、流向实行备案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二要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行为。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严格把好食品添加剂进货质量关,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账物相符。坚决杜绝采购非食用添加物质。进一步健全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的监管,要求企业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库)存放、专册登记、专人添加和准确计量。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厉打击非法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以及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银川市质监局)
(二)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