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螺杆膨胀动力机回收低品质余热发电工程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工业字[2009]101号)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螺杆膨胀动力机回收低品质余热发电工程备案的请示》(新钢股文[2009]4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螺杆膨胀动力机回收低品质余热发电工程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新钢烧结、中厚板厂加热炉、炼钢厂转炉、高炉冲渣、石灰厂等低温低压蒸汽点、冲渣水、余热废气点建螺杆膨胀发电机组及供配电、热工仪表、给排水和总图运输等公辅设施。总装机容量10800kw。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500万元。项目资本金5625万元,占总投资的45%,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6875万元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