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二氟一氯甲烷等系列氟化工产品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工业字[2009]125号)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华星氟化学(全南)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二氟一氯甲烷等氟化工后续产品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工业字[2009]16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华星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二氟一氯甲烷等系列氟化工产品项目予以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全南县金龙镇天龙村。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厂房、仓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办公用房等辅助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2万吨二氟一氯甲烷、2万吨四氟乙烯、2万吨五氟乙烷等系列氟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安全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