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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价综〔2009〕7号)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一月七日

2009年价格工作要点
(省物价局)

  2009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价格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价格和收费环境,促进资源节约、治污减排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价格和收费问题,进一步提高价格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努力把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和谐安徽建设。具体任务是:

  一、发挥职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继续开展收费清理。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清理重点是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贷款融资过程中的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一定时间内减免对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实行“零收费”。进一步清理省管及授权市、县物价部门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修订《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二)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邮电行业收费行为;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及相关服务收费。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政策。修订完善《安徽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景区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和服务性收费,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规范人才交流和劳动职业介绍收费,取消和降低不合理收费,促进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

  (三)对服务业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并完善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尽快推进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同价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价格政策。

  二、服务“三农”,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

  (一)稳定粮食和化肥价格。加强市场粮价监控,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贯彻执行化肥等农资价格政策,继续落实国家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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