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08]56号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用四川”、“和谐四川”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以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企业信用及各类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为重点、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企业为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引导信用,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作用四川”的良好形象,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全局着眼,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协调推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信用服务业培育3个领域实现突破,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
2.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信用,切实履行健全信用法律法规、整合资源、培育和监管市场的职能,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和谐社会管理格局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具有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