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2008年我省金融改革创新
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改革创新,为我省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强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5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25个单位“金融创新奖”,授予深圳市等3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广州市萝岗区等1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稳定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创新,为建设金融强省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加快推动金融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8年广东省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稳定奖获奖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08年广东省金融创新奖和
金融稳定奖获奖单位
一、金融创新奖(共25个)
特别奖
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
一等奖
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二等奖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三等奖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