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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9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以颁布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为契机,抓紧研究制订各项配套规定,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加快建设省应急平台;加强对应急平台建设试点单位的指导,通过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全省应急平台建设,确保2009年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二)建立应急平台管理制度。抓紧出台应急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全省应急平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应急平台数据库建设。以“一网五库”为基础,统一数据报送标准,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及时充实、更新应急平台数据库。

  三、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到200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东莞、中山市镇级人民政府建立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订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通过对信息员的培训等途径,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三)拓宽信息报送渠道。通过壮大突发事件基层信息员队伍、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等途径,拓宽信息报送渠道。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强对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

  四、建立健全“四预”体系

  (一)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依法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建立对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科学的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系统,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预测和预警水平;加大装备建设投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加强预报体系建设。完善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技术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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