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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和落实财综[2008]78号、豫政[2008]52号文件精神变更《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
  编号:(2009)  号
  《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书存根

  单位:        接件人:    电话:

  ………………………………………………………………..…

  编号:(2009)  号
  《收费许可证》年审通知书

       :

  根据国家计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省政府9号令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系统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进行审验,审查执收单位2008年度收费情况。请通知所属单位(名单附后)按要求在规定的限期内接受审验,逾期未审,《收费许可证》自行作废,继续收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郑州市物价局
年 月 日

  附件3
  编号:(2009)    号
  限期整改通知书存根

  单位:             接收人:
  签发人:

  ……………………………………………………………………

  编号:(2009)   号

  限期整改通知书

    :
  经对你单位《收费许可证》2008年度执行情况的年审,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整改时间: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
  限你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由物价检查机构立案查处。

郑州市物价局
年 月 日

  附件4
  《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表

单位名称:

许可证号:

初审组

      

    签字(章)

      

时间:

复核组

      

    签字(章)

      

时间:

副主任

      

    签字(章)

      

时间:

主 任

  

    

   

签字(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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