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安监发〔2009〕8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
1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西安市闹市区发生十余个摊点连环爆炸。1月21日下午13时左右,我市市中区党家庄办事处重汽路与大党路交叉口也发生一非法烟花爆竹摊点炸摊。虽然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仍反映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仍存在盲点、力度不强等问题。目前正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目前,春节即将到来,已进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旺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以主要精力调集主要力量,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和密度,确保对烟花爆竹零售监管的全天候、无缝隙。
二、严格控制,杜绝摊位过大出摊销售。
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渠道,做到烟花爆竹的进、存、销等一致;严格控制其储存数量,专店销售的不得超过300千克,专柜销售的不得超过150千克;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完备消防器材,做应急措施及时有效;是否销售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严格落实销售区域管理责任,严禁在禁销区域经营烟花爆竹或走街串巷经营;严格落实防伪标签的管理,单件或小包装上未加贴安监部门监制的专用防伪标签的,一律不得销售。坚决杜绝前店后储、摊位过大和出摊销售等严重违规行为;有违规经营产品的没收违规产品,并处以经济处罚。
三、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零售的监管。
一些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聚集到城乡结合部、道路交叉口等交通便利、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销售,安全措施大大下降,无法保证销售安全。特别是为吸引顾客,在销售点附近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因此引燃正在销售的烟花爆竹。同时,冬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发生烟花爆竹炸摊后,极易引燃附近的建筑物、物品等,造成后果的扩大。各级安监部门要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零售的监管,坚决杜绝集中连片经营现象,坚决杜绝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的违规销售行为,为全市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