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曙光职业培训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8〕128号)
郑州市曙光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职业培训收费的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培训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家政服务员 (理论80课时, 实际40课时) 400元/人/期
保健按摩师(理论120课时, 实际80课时) 480元/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