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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2009)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2号)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新增病房床位费的请示》(郑二院[2008]85号)收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审核和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改建病房楼(东南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双人间(不带卫生间,共6张床)

  房间设施:空调、高档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呼唤器、暖气、挂衣架、电视、日光灯、消毒灯、病床、床头柜、储物柜、方凳、氧气瓶、输液吊轨等。

  2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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