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政发〔2009〕3号)
西安、咸阳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咸一体化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2008年第2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咸阳两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规划》确定的基本要求,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西安、咸阳两市城区的一体化及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使西安市尽快做大做强,使咸阳市在西安市的辐射带动下更快发展。杨凌示范区要依托西咸一体化载体加快发展。要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交通和产业一体化问题,促进两市一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依据《规划》认真组织好各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城市建设。
省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西安、咸阳两市政府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省建设厅要及时对《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将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