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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做好家电下乡宣传工作,是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实施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负责各媒体利用春节前的时间开辟专栏,重点对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热点问题、操作流程等集中进行宣传;市、县、区商务部门利用商务网站设立专门网页重点对相关政策、备案网点、产品型号、问题解答等进行公示;各县、区政府负责印制宣传资料,于1月30日前发放至每个农户,让广大农户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充分调动相关企业积极性,深入农村对其产品进行广泛宣传。
  (三)精心组织,做好家电下乡网上信息系统调试、录入工作。
  各级财政、商务部门要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尽快做好本部门家电下乡网上信息系统调试、录入工作,及时受理备案申请,设立专人做好网上确认操作,确保系统稳定无误运行。
  (四)采取措施,推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尽快启动和有效实施。
  1.各县、区财政、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务于1月20日前做好全部准备工作,会同商家于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启动,全面开展鹤岗市家电下乡惠民工程。
  2.市商务局、财政局会同中标企业和网点,于1月20日前组织完成“鹤岗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
  3.各县、区政府会同中标企业和网点,于1月30日前组织完成本县、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并深入各乡镇进行一次农商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农村集市,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家电产品深入各乡镇进行现场销售。
  4.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受理、统计上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尽快足额领到补贴资金。
  (五)分工负责,积极做好家电下乡惠民工程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市财政局、商务局每月分别对本系统推进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报市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推广情况,认真完成职责任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家电推广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家电下乡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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