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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京卫保字〔2009〕2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做好节日安全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针对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提出了工作要求。为维护卫生系统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卫生局已经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春节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已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领导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清当前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决不能掉以轻心、心存侥幸,切实增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节日特点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措施和工作预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北京卫生系统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系统内“无伤人、无火灾”,医疗机构内“禁得住”。各单位要在节前完成医疗单位禁放宣传画、标语、横幅的张贴和悬挂等宣传工作。在对单位内部及家属区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做好随时清理工作。在春节重点燃放时间段前,要对绿化草地等进行浇水阻燃。落实防护带无燃放、燃放区域有保障的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消防工作预案。节日期间应急小分队、义务消防队要在岗备勤,做好快速反应准备,完成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段的火灾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本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细节。要切实做好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家属宿舍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保证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完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火栓及水带齐全有效。
  三、做好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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