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大庆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市经委)
一、总体思路
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发挥节能政策指挥棒作用,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全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满分为100分(附件2)。节能目标完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以各县区经济计划局(经委)及高新区企业服务局与辖区内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分别依据省统计局核定的能耗指标和市经委认可的企业节能指标,计算目标完成率进行评分,满分为40分,超额完成指标的适当加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为定性考核指标,对各重点耗能企业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60分。
(四)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95分以上)、完成(80分至94分)、基本完成(60分至79分)、未完成(60分以下)4个等级。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均为未完成等级。
三、考核程序
(一)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经济计划局(经委)及高新区企业服务局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并由各县区经济计划局(经委)及高新区企业服务局负责汇总上报市经委。市经委组织以社会各界专家为主的评估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并于每年3月20日前将综合评价报告报送省经委。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情况评价考核结果由省经委审核汇总后,向社会公告。
(二)在我省国家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属地原则由省经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企业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经委和省经委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同时抄报国家发改委。
四、奖惩措施
(一)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由省政府和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结合全省和全市节能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和省免检等扶优措施,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市政府,并抄送省经委,限期整改。对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纳入奖惩范围。
(二)对在节能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大庆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名单
2.大庆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评价计分表
附件1:
大庆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名单
1.大庆南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4.大庆东华油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大庆市三环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6.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7.大庆振富供热有限公司
8.中亚石油有限公司
9.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
10.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
11.大庆市学伟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12.大庆市兴荣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3.哈尔滨啤酒(大庆晓雪)有限公司
14.大庆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
15.大庆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16.大庆日月星有限公司
17.蓝星石油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18、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19.大庆安信同维酒精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大庆天圜日月星蛋白有限公司
21.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23.临沂山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24.大庆鑫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附件2:大庆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考核评价计分表
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
(40分)
| 1
| 节能量
| 40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40分,完成目标的90%得35分、80%得30分、70%得25分、60%得20分、50%得15分、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10%加2分,最多加6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
节能措施
(60分)
| 2
|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 5
|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3分;
2.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2分。
|
3
|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 10
|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3分;
2.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分;
3.实施节能奖惩制度,4分。
|
4
| 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
| 25
| 1.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10分,位居前50%的得5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2.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4分;
3.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4分;
4.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7分。
|
5
|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10
|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2分;
2.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分;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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