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标准; 认真搞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动态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隐患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2008年全省较大以上事故批复结案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执法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企业和单位坚决依法取缔,严格实施经济处罚,严厉责任追究。组织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专项行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经关闭取缔死灰复燃的、证照不全生产经营的、停产整顿擅自生产的企业和单位,将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方式依法严惩,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并盯住不放、跟踪督查。鼓励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督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安全规章,严肃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扎实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组织省级救援队伍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进行一次预防性检查。督促有条件的市和企业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试点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各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或督查,对列出的73家重大危险源,省局将重点监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突出加强对中、省属及外资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围绕矿产资源整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整合后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加强对设计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大力推行尾矿库干滩、采空区填充及尾矿回收再利用的工艺技术,从根本上治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继续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实施指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导则评价指南》要求,大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建设,加快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