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3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政府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镇江市政府2009年规范性文件
制定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2009年总体工作部署,着力做好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加大基础配套实施的投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现对市政府200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文件(10件)
1.为规范完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征地工作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制定《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市国土局负责起草;
2.为提高住宅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规范住宅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制定《镇江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3.为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监管水平,促进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制定《镇江市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4.为加强地方储备粮食管理,发挥地方储备粮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制定《镇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市粮食局起草;
5.为规范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修订《镇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实施办法》,市安监局负责起草;
6.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地下水资源,防止水资源和地质灾害,制定《镇江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市水利局负责起草;
7.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行使调查权,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镇江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市总工会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