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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完善市场机制,增强旅游产业发展活力。大力扶持骨干龙头旅游企业发展,加快全盟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加强与国内知名旅游企业合作,引进或挂靠国内一流的旅行社、旅游公司,加快组建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等各要素具备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提高旅游产业供给水平,增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引导盟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实力雄厚企业,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和跨行业经营。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资本参与旅游开发和经营。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欺诈游客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四)改善薄弱环节,提升旅游产业化水平。加快旅游“六要素”建设,完善旅游产业链条,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产业收入。坚持以人为本,以游客为中心,在“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品和服务中彰显人性化,推动旅游消费提档升级。突出打造体现地区餐饮特色的锡林郭勒蒙餐品牌,提高餐饮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档次的旅游饭店、宾馆。大力发展旅游交通运输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旅游车队,从根本上解决全盟总体旅游交通运力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等问题。培育旅游商品生产龙头企业,开发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地区特色鲜明并有一定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的锡盟草原特色旅游商品;把旅游购物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和景区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旅游商品购物街和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旅游商品购物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团体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创办旅游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推出一批以蒙元历史文化、蒙古族民俗风情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演艺节目和文化娱乐活动,增加游客消费内容,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增加旅游附加值。加快淡季旅游项目开发,继续做好冬季旅游主题活动,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培育锡林郭勒冰雪旅游品牌。
  (五)加大宣传推介,扩大旅游产业对外影响力。创新旅游营销理念,建立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相结合、品牌形象宣传与产品线路推介相结合、借势宣传与造势宣传相结合的宣传促销机制,不断巩固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努力提高营销的质量和实效。树立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观念,整合全盟对外宣传资源,加强横向联合,统一宣传“天堂草原---锡林郭勒”品牌,共同开拓市场。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国草原旅游网的档次和宣传能力,综合运用网络、媒体和节庆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促销,扩大锡盟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策划、包装,按照“政府主导、媒体引路、企业跟进、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调动媒体、旅游企业等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的促销模式,全方位展示和推介我盟的旅游产品。通过歌曲、演艺节目创作等载体,向外界展示我盟独特旅游资源优势和魅力,在更广领域上扩大锡盟知名度。
  (六)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中俄蒙”区域协作,加快发展边境旅游。强化与京津冀和东北地区的旅游合作,联手打造跨区域旅游线路,建立“线路对接、客源互送、促销联手、管理协调”的良好合作机制,尽快使我盟旅游产业融入东北振兴、环渤海经济圈和中俄蒙贸易区。进一步密切与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张家口市、兴安盟和承德市等周边盟市合作,联手打造内接京津冀、外联俄蒙欧的黄金旅游线路。盟内各地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共同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培育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实现旅游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强重点旅游景区通道沿线景点的开发和建设,尽快解决盟内重点景区间车程长、景点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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