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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一)主要形式。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有效形式推进办事公开。一要继续运用好公开栏、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更加便捷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共信息亭、电子显示屏等科技载体,推进办事公开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具有咨询、投诉、受理、反馈等功能的网上双向互动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事。三要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综合性服务平台,有效整合相关公共服务资源,统一办理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四要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进一步增强办事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要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实行办事公开。即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拟订办事公开项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要经过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把关;应该公开的事项,要采用便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对所提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及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四、组织实施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抓出成效;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办事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使其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要进一步探索办事公开工作规律,加强工作指导,制订行业服务标准,建立明晰的责任体系;要制订办事公开有关文本的标准格式,方便各单位参照执行;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办事公开整体水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办事;要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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