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由于此次开展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既是对2007专项清理工作的“回头看”,也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地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方能真正抓出实效。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上来,服从大局,共同抓好这次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一)明确职责,注重协调。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了各自职责,既按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又加强了协调合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在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中,密切联系,经常沟通,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填报各种登记统计报表工作中,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就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一一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都加强了专项清理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做好专项清理工作。项目供地后修水县、瑞昌市、永修县等地都建立了由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使土地供应和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都得到及时较好的解决,确保了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抓好实施,自查整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我们在总结去年专项清理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认真对照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自下而上,采取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验收等四个步骤有序进行。
一是对去年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主要是检查2007年起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用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2007年专项清理工作主要发现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有部分出让用地方案和条件等情况未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2)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工作各地落实不够一致,工作进展不平衡;(3)部分地方因各种因素,不同程度的存在欠缴缓缴土地出让金的现象;(4)有的地方对历史遗留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时,在理解和执行国家政策过程中不够规范,在实际处理时难以一次性办结;(5)少数地方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不够深入,落实方案不够彻底,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各地对照上述五个主要问题都一一进行了对照检查,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现已基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