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10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秘书科);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8〕4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
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8〕4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检查评估方案。
一、 检查评估对象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办公室、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计生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烟草局、市外办、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公路局、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秘书科)。
二、检查评估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估方法
1、听取被评对象(办公室或秘书科)2008年民评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检查民评工作相关材料,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方面的内容。
2、组织被评对象(办公室或秘书科)所在局(委、办)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满意度调查。
(二)评分标准
评议分数统计根据检查评估和满意度调查的结果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如下:
1、检查评估占评议总分的30分。
2、满意度调查占评议总分的70分。设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