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查结束后,各评估检查小组要向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呈报检查评估和满意度调查结果。
六、检查评估结果运用
检查评估和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决定各部门办公室(秘书科)在参评单位中的排名。对获得前三名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给予通报表彰。对后三名的单位,酌情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取消该单位全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年度政务工作评先资格。
附件:
一、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估评分标准
二、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一:
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
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检查评估评分标准
检查评估总计30分,具体分值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5分)。检查有无总体实施方案、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二、查找问题情况(5分)。检查有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无原始资料,收集意见建议多少 条。
三、整改落实情况(15分)。检查收集意见建议梳理后,有多少条列入整改?每条整改措施是什么?整改进展或结果如何(可分已整改到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到位和不符合政策或条件不具备已作解释三种情况)
四、制度建设情况(5分)。检查完善规章制度,尤其是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附件二:
2008年市政府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测评单位: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