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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9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效率,本次活动中脊髓灰质炎疫苗可查漏与接种同时进行,边排摸边服苗,服苗后要做好登记工作。对于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对象,为保证接种安全及质量,必须做好预约工作,到接种门诊接种,强化免疫接种当日,应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和接种后的统计工作。对本次掌握的对象,在完成脊灰、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后,各区县要适时对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白百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做好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程序根据本市的免疫程序和《上海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补种技术方案》规定执行。
  八、督导与现场快速评估
  (一)区县快速评估:在活动完成后1周内,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黄浦、卢湾、静安除外)要组织区县疾控中心抽取重点地区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具体评估方案由区县自行制定。同时,各区县疾控中心(黄浦、卢湾、静安除外)在市级快速评估前需将辖区内外来儿童集聚的10个里委(包括里委内的外来儿童数)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市疾控中心在区县快速评估结束后,对全市16个区县(黄浦、卢湾、静安除外)开展市级的接种率快速评估。将16个区县分成3个层,第1层: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第2层:闵行、宝山、嘉定、浦东,第3层: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市级快速评估中将每层随机抽取2个区县,每个区县随机抽取2个里委,每个里委入户调查8月龄-6周岁适龄儿童30名,每个年龄组调查约5名(8-11月龄儿童合并入1岁组),每区共调查60名儿童。为加强对本次强化免疫的督导工作力度,将采取督导与快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快速评估采用上海市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及汇总表。
  九、总结各区县疾控中心应当在强化免疫活动和市、区两级评估全部结束后2周内完成强化免疫小结,做好数据库录入,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十、时间进度
  (一)2009年2月:计划、方案的制定;
  (二)2009年2月和8月: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分发到位;
  (三)2009年2、3月和9月:完成接种
  (四)2009年3月和9、10月:完成市区两级接种率快速评估
  (五)2009年3月、10月:数据上报并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十一、其他方案中所需表格、数据库等与2008年度强化免疫方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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