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紧急通知
(九府厅字〔2008〕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围绕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在解决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力、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对照验收要求,各地工作很不平衡,在全省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调度中仍有部分指标排名靠后。根据省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截止2008年10月底,全省91个县(市、区)森林公安局中主要领导未进县(市、区)林业局班子的有11个,其中我市4个(彭泽、都昌、湖口、九江县),占36.3%;有17个县未落实赣林公字[2006]361号文件,其中我市2个(彭泽县、庐山管理局),占11.8%;全省无独立办公用房派出所64个,其中我市7个(修水县1个,武宁县1个,瑞昌市3个,湖口县1个,星子县1个,其中瑞昌市2个、武宁县1个、星子县1个已于11月开工建设),占10.9%;无警用车辆派出所19个,其中我市4个(星子县2个,湖口县1个,瑞昌市1个),占21.1%;无电脑派出所19个,其中我市3个(星子县2个,瑞昌市1个),占15.8%;未接入金盾网派出所116个,其中我市17个(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未完工或未开工的),占14.7%。同时,在自查中,我们还发现有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彭泽、湖口、庐山区3个县区基层派出所班子任命迟迟未落实;二是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举债搞建设的情况较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全市12个县(市、区、山)森林公安局共投入经费1292万元,除德安县和庐山2个森林公安局“三基”工程建设中未发生欠债、借款问题外,其余10个单位共举债546万元。三是金盾网应用平台尚未形成。市局机关和12个县(市、区)局、16个派出所虽已接入金盾网,但均仅停留在传送文件、报表上,未建立应用平台,未开展森林公安信息采录。四是全市涉林案件高发势头还未根本扭转,林区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彭泽县、庐山两地森林公安刑事侦查权和治安处罚裁决权仍未落实,大部分县(市、区)在林业行政处罚权上未落实国家林业局林安发〔2001〕146号文件和省林业厅赣林公字[2006]361号文件,森林公安机关发现和控制涉林犯罪的能力受到了极大限制。以上情况表明,我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任务仍然形势十分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