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及瓦斯治理利用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皖经煤炭函〔2008〕858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安徽煤监局于2009年元月6日起对 2008年度安全生产及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等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2008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及2009年度安全工作安排;
2.2008年度瓦斯治理利用工程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3.2008年度瓦斯抽采量、抽采率和利用量完成情况;
4.瓦斯事故及瓦斯超限情况;
5.2008年度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6.2008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
7.2009年度瓦斯治理利用计划编制情况。
二、考核办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三、时间安排
元月6日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元月7日上午 国投新集公司;
元月7日下午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
元月8日下午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元月9日下午 淮北市。
四、参加人员
组 长:
张海阁 省经委党组成员、煤炭办主任
副组长:
张绪翔 省经委煤炭办副主任
成 员:
林金松 省经委煤炭办副主任
方恒林 省经委煤炭办
邵扣忠 省经委煤炭办
林元通 安徽煤监局一处
经本良 省财政厅企业处
请四大矿业集团各派一人参加对四大矿业集团的考核;并请淮南、淮北煤监分局派人参加对辖区内的考核工作。
五、其它
请被考核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未到现场考核的单位请于2009年元月12日前按考核内容将本单位自查情况书面报省经委。
联系人:方恒林,联系电话:13955169088。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