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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发〔2009〕14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汲取2008年年初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逐级落实防灾抗灾责任,明确防范重点,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检查建筑工地防范低温严寒等灾害天气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严防因抢赶工期而忽视质量安全管理的情况发生。要加强协调配合,特别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供物资器材,采取必要的保暖、防冻及防滑措施,努力改善建筑工地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演练,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如遇灾害性天气,各区县建委除立即采取措施外,还要立即向市建委报告。同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安排足够的救援力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并按规定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灾情,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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