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8〕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 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家决定加大投入,今后两年国家将投资1.18万亿元 ,其中,今年四季度将安排1000亿中央预算内资金。为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建设 工作,加快项目进程,市政府决定进一步优化项目招投标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符合中央“出手要快”的要求,请各县、各部门认真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法依规在以下几个方面优化招投标程序:
1、对项目招标方式及内容的审核,发改委要特事特办,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招标公告发布后,从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应尽量在五个工作日完 成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