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组织要从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出发,大力宣传、推动落实政府促进就业“1+3”计划,继续以“百企千岗进社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上海工会再就业援助网络的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市总培训中心及分中心、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在就业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持续、有效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1、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落实政府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各级工会要积极参加同级地方政府和产业部门的促进就业工作机构,参与促进就业相关配套性政策的研究制定,使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主张在配套性政策文件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大力协助政府宣传、落实“1+3”计划,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倡导企业不裁员、少减员,同时,帮助困难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和岗位补贴,并鼓励、引导其在停工或半停工期间,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集体协商,采取缩短工时、轮班工作、转岗培训等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岗位;要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零就业”家庭、青年(大学生)职业见习等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推动、协助政府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计划”,配合做好“就业援助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及“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等系列活动;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及其相关问题作为工会与政府召开联席(联系)会议、三方协商会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参与人大、政府对落实扩大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排摸就业援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会就业困难职工档案。
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的组织资源和优势,普遍开展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零就业”家庭、“双困”人员家庭的走访排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上海工会就业困难职工档案,详细记录其生产生活状况、面临的实际困难及就业需求等情况,对不能享受政府就业扶持政策或享受后仍无法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及时纳入工会就业援助服务范畴,给予重点帮扶。
3、继续广泛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活动,建立、完善工会职介服务平台。
各级工会要继续以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实现“条块结合”,逐步建立、完善上海工会职介服务平台。一是要抓紧在全市工会职介系统中建立上海工会系统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并实现与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即时动态发布政府各项有关失业、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及公共服务资源,动态发布各行业的职位需求,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最新的岗位需求信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二是各级工会职业介绍所及各区县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分中心要增加职介窗口,配齐、配足就业指导人员,及时统计、分析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信息反馈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机制,切实提高职介成功率;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至少每季度举办一次针对白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不同求职群体的招聘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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