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市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委负责协调工业、铁路、电力等部门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稳定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和交通管制工作。参与抢险救灾等救援工作,打击趁灾打劫的各类违法犯罪。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滞留火车站、客运站、地下通道等处的无家可归人员进行妥善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省和中央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建委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城市公用设施的修复。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工作,组织市内的除运雪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要交通主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
市交通局负责国省干道公路除雪防滑工作;负责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公路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被困在国省干道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市农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口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市政府。
市商业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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