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市动物卫生监管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依据和建议;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受害及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负责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
市消防局负责城市公共设施及企事业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及时解救被困的伤病残人员,迅速扑灭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的各类火灾。
市供电公司负责抚顺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沈阳铁路局沈阳车务段负责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抚顺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武警支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指挥所属部队参加除雪救灾工作。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暴风雪的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解决辖区内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灾情,并落实上级的工作批示和要求。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准备
市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拨付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 物资储备
市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