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纠风办、湖北省经济委员会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经委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鄂价能交[2008]315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纠风办、经委:
“价格服务进万家”作为价格公共服务的载体,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符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方向,是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平台,也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的有益探索。“价格服务进企业”是“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2006年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以来,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纠风办、经委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建立了9663个企业联系点,在宣传涉企价费政策、支持企业自我维权,加强涉企价费监管、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提供价格信息服务、指导企业搞活经济,积极协调价费矛盾、保障企业正常运营,鼓励企业创建诚信、增强企业价格自律,围绕大局深化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促进了湖北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价格服务进企业”在“价格服务进万家”中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新课题,怎么把这项工作做好,存在着一个破解难题的问题,具体工作形式和内容也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充实和创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前一阶段开展活动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总结新经验,推广新成果,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扎实推进和完善公共服务工作。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纠风办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
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使价格工作更好地为发展、改革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价格服务与价格监管并重、普遍服务与定点服务并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并重的原则,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