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的通知
(鄂价办[2008]30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现将《关于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发挥价格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主要措施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价格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我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推动扩大内需
1、继续高度重视价格调控工作。依法解除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开始实施的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正确把握调价项目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处理好疏导价格矛盾与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关系。健全价格调控管理手段,提请省政府批准出台全省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2、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在现有价格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47种商品价格进行监测。重点建立和完善物价上涨对弱势群体生活影响的监测制度。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和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省委省政府。实行价格形势月、季、年度分析制度,分析材料及时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
3、认真落实国家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政策。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提高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案,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