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制订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工业〔2009〕78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编制并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装备、电子信息等九个重点产业振兴规划,规划初稿已征求地方意见,已陆续上报国务院审定,国家能源局也已着手编制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国家编制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是我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遏制工业经济下滑势头、在调整中促进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一次重要机遇。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政府的安排,应迅速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划体系
参照国家重点产业规划体系,并考虑我省船舶行业规模较小且产品单一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能源、石化、装备制造(含船舶)、钢铁、汽车、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9个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二、规划内容和规划期
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以现有的工业专项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基础,并做好与国家规划及省内相关规划的衔接,规划实施期为2009-2011年,主要内容包括振兴发展重点、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
三、工作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编制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上报省政府。为加快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设立9个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编写各领域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1、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小组
组 长: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处长赵志
副组长:省工信厅副处长宋亚朝
成 员: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石化处、煤电处、工业处、环资处、研究所)、工信厅、国资委、石化行业办,延长集团、中石油长庆公司、化工六院及有关专家。
2、石化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小组
组 长: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副处长谈明华
副组长:省工信厅副处长宋亚朝
成 员: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石化处、环资处、研究所)、工信厅、国资委、石化行业办,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化工六院及有关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