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亚行优惠紧急贷款灾后恢复重建略阳县中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62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利用亚行优惠贷款灾后重建略阳县中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投资[2008]825号)收悉。为加快略阳县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改善灾区中小学教学及生活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略阳县利用亚行优惠贷款灾后重建中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941平方米,其中:
黑河坝乡中心小学建筑面积1443平方米,全部为生活用房。
仙台坝乡中心小学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720平方米,生活用房990平方米。
九中金乡中心小学建筑面积2484平方米,包括:教学办公用房1214平方米,生活用房1270平方米。
杨家坝小学建筑面积1304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1249平方米,生活用房55平方米。
略阳三中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2000平方米,生活用房4000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009.42万元,折合439.97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2939.18万元,建设期利息70.24万元。资金全部利用亚行优惠紧急贷款解决。
分项目投资为:黑河坝乡中心小学420.3万元,仙台乡中心小学430.73万元,九中金乡中心小学576.71万元,杨家坝小学351.05万元,略阳三中1230.63万元。
三、国外贷款: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列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发改外资[2008]2954号)。亚行优惠紧急贷款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贷款只能用于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征地和拆迁。
四、项目法人和实施机构:该项目法人为黑河坝乡中心小学、仙台乡中心小学、九中金乡中心小学、杨家坝小学、略阳三中。项目实施机构为略阳县中小学灾后重建工程领导小组,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由略阳县文教体育局负责。
五、项目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即2009年2月-2010年7月。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亚行贷款项目协定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争取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恢复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