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勉县利用亚行优惠紧急贷款灾后恢复重建中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61号)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报送勉县灾后重建利用亚行优惠贷款中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投资[2008]757号)收悉。为加快勉县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改善灾区中小学教学及生活条件,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勉县灾后重建中小学利用亚行优惠紧急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915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其中:
勉县一中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3900平方米,图书馆62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45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
勉县四中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包括:学生宿舍1100平方米,餐厅10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
勉县五中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楼1600平方米,学生宿舍3300平方米,餐厅12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
勉县实验小学建筑面积6350平方米,包括:教学楼3800平方米,实验楼255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5851万元,折合855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5672万元,建设期利息179万元。资金全部利用亚行优惠紧急贷款解决。
分项目投资为:勉县一中2806万元,勉县四中445万元,勉县五中1217万元,勉县实验小学1383万元。
三、国外贷款:该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批准,列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发改外资[2008]2954号)。亚行优惠紧急贷款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贷款只能用于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征地和拆迁。
四、项目法人和实施机构:该项目法人为勉县一中、勉县四中、勉县五中、勉县实验小学。项目实施机构为勉县中小学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由勉县教育局负责。
五、项目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1.5年,即2009年2月-2010年7月。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亚行贷款项目协定有关规定公开招标,争取尽早建成投入使用,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