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近期暂缓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区别不同情况,对符合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条件的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企业申报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审批。要继续加强与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五)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灵活就业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将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从“4050”下延至“3848”。
(六)各地在落实中央和省上扩大内需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就业岗位增加作为其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凡是国家投资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陕政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七)积极开展创业促就业工作。继续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机制,2009年全省新增小额贷款5个亿,通过创业成功者的带动,进一步拓宽新增就业岗位渠道。
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八)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与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将毕业前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公共社会服务岗位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九)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以提高保障水平。
对确有困难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对医疗保险积累金较多的统筹地区,可采取提高“封顶线”、降低“起付线”的办法,提高医疗费的报销水平,对大额医疗补助积累金较多的统筹地区可适当放开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减轻患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