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认识,坚定水电发展信心
水电是清洁、经济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水电是我省能源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电力需求的有力支撑和节能减排的有效途径,又是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现实选择,更是当前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以及我省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目前,水电已逐步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水电发展信心,
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统一认识,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有序加快水电开发建设,同时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我省水电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把我省建设成全国重要水电基地。当前要继续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加大协调力度力争按工期投产发电;继续保持适度在建规模,创造条件抓紧核准和新开工一批项目;继续保持和增加项目储备,加快水电开发流域规划和规划梯级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快审批落实水电工程中环保、水保、用地等核准所需的各项前置性条件以及“封库令”、移民安置大纲和规划等专题报告。
二、完善各项规划,加强项目管理
加快实施《四川省水电基地建设规划》,实现到2012年建成全国水电基地、2020年建成水电强省和重要的“西电东送”基地的目标。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多元投资主体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水电资源开发机制,坚持“先规划、再设计、后建设”,重点突出科学合理规划的原则,科学编制水电开发流域规划,有序安排电力项目前期工作和核准建设时序。进一步完善水电建设管理办法,健全水电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推动电源开发权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严格依法确定水电资源开发项目法人,有序开展水电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试点,规范电力建设市场。严格执行电力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禁止违规建设和无序开发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环保、质量、安全生产、水保、防震等有关规定。严格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和工程竣工等各阶段性验收以及移民、环保、水保等各专项验收,加强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在继续发挥小水电解决农村及偏远地区用电问题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小水电资源保护,根据资源、需求和生态功能区划完善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防止不合理开发破坏生态环境。建立小水电审批问责制度,督促地方政府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违规审批的,要停止该地区小水电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