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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2、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和人才招聘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和人才中介服务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坚决取缔。
  3、对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服务活动中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信息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要加强整顿,依法责令改正和予以处罚。
  三、清理整顿措施
  (一)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介绍或人才招聘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二)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依法查处取缔。
  (三)依法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的,劳动保障、人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已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和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指导他们建立台账,严格审查职业中介机构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发布虚假招工内容的广告及其他虚假信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湖南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组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赵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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