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建〔2009〕12号)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将有强降温天气,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通知》,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施工、市政公用单位要加强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对雨雪冰冻、暴雨等恶劣天气突发灾害的应急预案,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现场采取冬季作业“四防”措施,各市政公用生产企业要完善设施、设备、仪表、管网、供电、污水菌种等各生产环节的应急预案并逐条落实。
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企业要制定极端天气情况下的生产运行调度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生产运行人员,确保稳定运行。要加大应急物资、设备配件储备,特别是外部设备的易损件储备,防止出现停产故障发生,确保稳定运行,达标生产。
三、各市政公用企业要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及时开展设备检查,制订抢修方案,要采取人员现场定时查看设备运行、加大晚间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抢修,确保市政公用企业安全生产。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对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或事故,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2009年1月25日-31日期间,全省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出租车等市政公用行业实行安全生产情况零报告制度。每日18时前,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传真形式报省厅值班室。
值班室电话:0371-68080801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