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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建筑业发展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4. 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投诉管理工作。及时、公正、客观地做好质量安全投诉的受处理工作,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5. 积极创建精品工程。把创优与强化管理相结合,把创优与过程精品相结合,把创优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把创优作为提高行业素质,提升我省建筑业品质的一个总抓手,调动建筑工程各方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逐步营造自觉执行强制性标准、应用四新技术、安全文明的工程建设环境,逐步缩小地区与地区、城区与县区、企业与企业、项目与项目之间的差距,不断带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提升。
  6. 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控制指标,切实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继续强化已经建立的生产形势分析制度、联络员制度,预警制度、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制度、重大事故约谈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采用质量观摩、研讨、公开评比等形式,奖优罚劣,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质量安全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继续加大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责任目标考核。
  7. 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力争年内出台《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 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由整顿向规范转变的要求,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加大调研力度,总结推广基层管理先进经验,改进和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的制度和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建筑市场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通过推行星级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取费问题。主动研究公共资源整合高效利用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机结合,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依法监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模式等问题,提出政策意见。
  2. 强化招标过程监管。扩大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规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环节,严格投标人资格预审监督,防止利用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重点加强标前招标文件备案和标后招标情况备案的管理,关注影响招标结果的关键环节,着重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标资格审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规范的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模式,严格备案文件的审查,及时纠正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备案管理,对于不依法进行备案的招标单位要一律计入不良记录。结合两个《标准文件》,完善修订评定标办法,加快推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逐步推行计算机评标、网上远程评标;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评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建立评标专家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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