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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建筑业发展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3. 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建筑市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大检查。一是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等情况。二是开展业主建设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国有项目业主不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规避招标、假招标以及合同欺诈行为。三是严肃查处串标陪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四是开展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动态监管。
  4. 稳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研究解决工程担保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好工程担保机构备案和管理,规范工程担保机构行为。
  5. 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规范各类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企业行为监管。严格工程建设中法定建设程序,充分利用施工许可手段,加强工程建设监管,探索利用网络手段强化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合同备案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转包、靠挂行为。对招标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实施跟踪管理,建立合同履约档案。利用近几年清欠工作形成的合同纠纷调解经验,建立工程合同争议的行业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专业人才密集的优势、行业自律的约束力,以最经济、最快捷的途径解决工程合同争议。加强对装饰市场的监管。做好绿色装饰材料的认证和推介工作,推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工作,严把装修装饰材料准入关。加大对各类执业人员在岗行为的监督检查,实时取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执业人员执法资格。
  6. 加快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施工许可证制度的监管。深入贯彻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办法,完善信用信息录入工作体系,建立信息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各专业部门、各省辖市即时录入监管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充实完善数据库,定期通报信用体系运行情况。合理使用信用信息,通过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实现奖优罚劣,全面实施信用公示、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考核。
  7. 继续做好清欠工作。重点落实长效机制,配合信访、劳动部门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
  (五)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引导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技术升级,争创国家和省科技应用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制定企业技术标准,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对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的使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合理使用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
  (六)加强建筑行业协会、学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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