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所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